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作用,助力实现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联合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和丰富各项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6年3月26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 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 年)
为深入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作用,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助力实现分级诊疗 “ 基层首诊 ”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2028 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为期 3 年的医疗质量改善行动。通过压实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意识、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强化医疗质量监督管理等措施,到 2026 年底,全国中心乡镇卫生 院 ( 含 县域次中心 )和 实际开放30 张以上 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健全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到 2027 年底,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健全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到 2028 年底,全国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规范性显著提升,医疗质量明显改善。
二、实施范围
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县(市、区),以医共体为单位, 以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 重点,逐步延伸至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他地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 实行 “ 以市带区、区社一体 ” 协作模式的,以 “ 区社一体 ” 整体 纳入实施范围,逐步延伸至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三、组织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 药 局负责全国行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推进工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导辖区内市级及以下卫生健康行 政部门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和监管责任,发挥省级相关医疗质控中心作用。原则上由省级或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等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市级及以下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内医联体(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区社一体”模式,下同)相关牵头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控中心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和监管责任,及时总结经验并加强宣传交流。现行医疗机构质量控制体系已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可依托现有工作机制,开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 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主要由市级及以下质控中心在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市级及以下质控中心制定基层医疗质量改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基层医疗质量情况,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改进目标和质控工作改进目标,制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指标等。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负总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区社一体”牵头医院负总 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相关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 强化医疗质量主体责任,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强化人员教育,培育质量安全文化,提升医疗质量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在医联体内成立由牵头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指定专门部门或者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医疗质量日常管理工作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健全本机构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强化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日常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医疗质量管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疗质量工作,建立医疗质量反馈和改进制度。
(二)开展医务人员培训。 加强医师、 药师、 护士、医技人员以及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开展全员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培训,以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药品临床应用指南等为重点,对全体医务人员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及考核 , 不断提升医务人员业务能力。
(三)改善门诊医疗质量。 执行首诊负责制,加强门诊专业力量配备,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加强 诊疗服务 、门诊输液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 基层 慢性病 防治管理指南、常见病多发病 临床诊疗指南、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含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操作规范,下同)、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升门诊 医疗文书 完整度 、规范性 及内涵质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控制 ,规范为重点人群提供上门评估、随访、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行为, 持续提升签约服务规范性与 服务质量。
(四)提高急诊 急救 医疗质量。 加强开设急诊、胸痛救治单元、卒中救治单元、创伤救治单元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急诊 急救能力建设, 结合实际情况加强急救药品、设施设备配备, 强化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衔接与信息共享。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早期识别、初步救治和稳定生命体征,强化与上级医院的 技术支持与 转诊衔接。
(五)促进规范合理用药。 规范医师和乡村医生处方行为,按照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合理用药原则开具处方。 保障 “ 一老一小 ” 等重点人群用药安全,规范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开具标准。加强麻 醉药品和 精 神 药品等特殊药品管理。 完善 抗菌药物 分级管理制度 , 规 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 发挥医联体药师在处方审核、处方点评等合理用药管理方面的作用,强化合理用药教育与培训, 定期核查用药合理性, 对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 进行 干预 。 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
(六)保障检验检查质量。 建立健全覆盖检验、检查全流程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检验科室内质量控制,有关检验项目 应按要求 参加 相应质控中心组织开展的 室间质量评价。提升检验和检查报告的完整性与规范性,按照要求推动医联体内检验和检查资料共享、结果互认。 落实 检验和检查结果危急值报告 制度 ,不断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
(七)改进护理服务质量。 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 按照加强护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不断完善并落实护理工作制度,夯实基础护理质量。严格落实分级护理、查对、交接班等核心制度,按照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和技术标准要求,规范实施各类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八)加强医院感染控制。 严格执行清洁消毒与灭菌、手卫生、无菌操作与隔离技术规范 、 医源性感染与监测、医源性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与处置流程等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规范与标准 。 集中处理医疗废物,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
(九)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 提供住院和手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 加强患者评估, 规范住院诊疗行为,严格落实查房制度,保障查房频次与质量, 医 联 体牵 头医院 要经常性 开展联合查房,及时掌握患者病情变化,针对性调整诊疗方案。健全危重症患者转诊流程。规范住院病历书写与记录。 严格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加强手术患者术前评估、麻醉评估,落实术前讨论制度,准确把握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科学制定手术方案。严格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强化围手术期管理。 强化临床用血规范化管理,健全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完善用血审核、全程追溯、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置等流程,保障急救用血。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6 年 3 月— 4 月) 。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 药 局印发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做好辖区内动员部署。
(二)推进实施阶段( 2026 年 4 月— 2028 年 10 月)。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年度作出具体安排和总结,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医院作用,定期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情况核查,及时提炼并推广有效经验、做法。
自查整改(每年 1 月— 3 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工作任务和自查整改表(见附件)全面自查,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提质推进(每年 4 月— 10 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开展医疗 质量管理 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及时掌握有关机构自查自纠问题和整改情况,对共性问题加强研究,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2026 年自查整改与提质推进阶段并行推进。
年度评估(每年 11 月— 12 月)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真总结年度工作情况,不断推进制度、体系、机制建设,强化常态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加强调研和指导,开展阶段性总结。
(三)总结巩固阶段( 2028 年 10 月— 12 月)。 系统总结三年行动成效,评估目标达成情况。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和经验,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作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细化政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范本级质控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扩大质控工作覆盖范围, 指导 质控中心规范、科学 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二)注重统筹协调。 将本行动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 “ 优质服务基层行 ”活动 、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指导开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质控中心,建立健全专家队伍,结合基层实际 细化 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等。
(三)强化工作保障。 加强智慧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智慧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基层,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质控中心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注重结果反馈和应用,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善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做好政策宣传, 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 “ 以患者为中心 ” 服务理念,增强各方参与意愿,进一步提升行业社会认可度,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社会监督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多元良性共治长效机制。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自查整改表
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现对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实施背景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强调要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织牢基层网底,改善基础服务条件,优化保障基本服务,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慢性病管理等职能,其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与切身利益,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基础性环节。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作用,提高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助力实现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部署实施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
二、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此次行动拟利用3年时间(2026—2028年),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年推进。到2026年底,先覆盖全国中心乡镇卫生院(含县域次中心)和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到2027年底,范围扩展至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8年底,范围扩展至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国基本建立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
三、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的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此次行动的重点实施范围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地区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单位,重点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逐步延伸至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市地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实行“以市带区,区社一体”模式的,以“区社一体”整体纳入实施范围,并逐步延伸至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主要围绕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此次行动聚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对管理制度、人员培训以及关键诊疗环节等内容提出了9项工作任务。一是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在医联体内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指定专门部门或者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医疗质量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开展医务人员培训,以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等为重点,对全体医务人员加强培训及考核,不断提升医务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围绕关键诊疗环节,细化医疗质量改善内容,具体包括:改善门诊医疗质量,提高急诊急救医疗质量,促进规范合理用药,保障检验检查质量,改进护理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等方面内容。同时细化了39条自查整改内容,供地方参考使用。
五、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如何组织?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行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原则上由省级或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市级及以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内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区社一体”模式相关牵头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控中心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和监管责任。市级及以下质控中心具体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区社一体”牵头医院负总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六、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具体工作安排是怎样的?
此次行动按动员部署、推进实施、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有序推进。2026年3月—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工作方案,各省做好动员部署;2026年4月—2028年10月为推进实施阶段,各地每年度按自查整改、提质推进、年度评估做好具体安排和总结;2028年10月—12月为总结巩固阶段,系统总结三年行动成效,评估目标达成情况。
